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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辽宁阜新 全部类型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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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25.20 预计交付日期: 2023-10-30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发布正文: 取暖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涪部2023年度取暖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 计 号 煤种 质量要求 数量 额(万 元) 老然 间 灰分(s%):25;干 燥无灰基挥发分 2 202 ** 1 沫煤 (≥%):30;干燥 21.6 基硫(s%):0.8:焦 吨 3年 8月 队采购网 渣特征(s):2-3 全 1s0%:10:粒 度:0-13毫米 低位发热值(之干卡干 克):4500;干燥基 灰分(s%):25 2 块煤 干燥 基硫(s%):0.3:焦 7 103.6 器 渣特征〔s):2-3 全水(s%):10;粒 度:20-60毫米。 三、交货时间、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 **市:2023年10月30日前。 **市:分两批次2023年10月31日前440吨,2024年1月30日前300吨 2验收要求:到货取暖煤数量必须过磅检斤,质量采取多车抽样合并检验的方式,到国家认证的 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化验,验收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批次化验合格后,甲方凭采购合同、发票、过磅凭证、到货验 收等相关资料办理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 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 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 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六、意见反馈和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七、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李助理电话:(略) 监督联系人:周干事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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