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
黑龙江省大庆市****
澄清公告(第2次)
1、问题描述: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是否接受纸质函
问题回复: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进行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7.6万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1)请投标单位于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投标人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应不予退还;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应由担保方保证先行赔付交纳。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让胡路区****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地址:大庆市****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邮箱:****@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