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已由中国共产党**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务局党组以紫水党扩议【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环境监测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堰沟水库环境监测工作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监测服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略)。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摆家屯小区2号楼4-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00分至(略)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报名单位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一份。在**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5时00分,地点为**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摆家屯小区2号楼4-2)。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略)
无
**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略) | 地址:**市**摆家屯小区2号楼4-2 |
(略) | 邮编:(略) |
吴其洋 | 联系人:洪旭坤 |
(略) | 电话:(略) |
(略) | 手机号码:(略) |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若飞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