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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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3HB**** |
项目名称 | 凯迪拉克牌SGM7307ATA(鄂J03986) | 转让底价 | 4.630000万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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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车辆年检、交强险等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 2、本次转让车辆在完成过户手续的当天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壹万元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车辆过户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 (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看车地址:黄冈市****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人民币);行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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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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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2】SC第120901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4.6300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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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