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数字交通建设项目勘察
补疑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勘察纲要评分标准:1、进度计划:对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明确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2、勘察工作协调措施:根据勘察工作协调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10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3、勘察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勘察质量保证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4、后期服务承诺:对勘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全面性,时效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
修改为:1、进度计划:对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明确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无得0分;2、勘察工作协调措施:根据勘察工作协调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无得0分;3、勘察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勘察质量保证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无得0分;4、后期服务承诺:对勘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全面性,时效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无得0分。
二、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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