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东北黑土区****
(项目编号:****)于****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如下:
1. 原开标时间:****09时30分,现变更为:****09时30分。
2. 原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09:30分,现变更为:****09:30分。
3. 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13 日历天,
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103 日历天。
4. 本项目各标段控制价以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为准。
本变更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后续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变更公告及澄清补疑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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