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略)(一期)金龙(略)
变更公告
各潜(略):
**华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县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县人(略)(一期)金龙医疗副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3年3月2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略) ,中标金额的8%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略)
预付款支付期限: (略)
变更: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略)第三部分 专用(略)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本项目按施工合同的10%支付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招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现调整为: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本项目按施工合同的20%支付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招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本变更(略),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