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县燃气综合利用项目(城镇(略))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略)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略),东临金钟东路,西临鑫驰驾校,南临居仁东路。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略)
公示类别:(略)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
公示方式:(略)
公示内容:(略)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略)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县自然**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略)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县自然**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略)。
**县自然**局
2023年3月29日
调整原因:用地西北面的部分坟墓及房屋暂不能征拆影响项目的建设。
调整内容:1.取消站内LNG加注功能,取消维修中心和值班室;2.将辅助用房调整位置、建筑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3.调整消防水池容量及位置,调整消防泵房位置。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用地面积:(略)
2.总建筑面积:(略)
3.容积率:(略)
4.建筑密度:(略)
5.绿地率:(略)
6.机动车停车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