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第三条商务要求:
3、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上级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
(3)付款条件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
更正为:
3、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上级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付款条件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本项目备案号:********[2023]00050; 2、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3、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川财采[2018]123号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金元街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冉女士、雷女士
电话:****-8005或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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