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项目清单内容调整,本项目延期开标,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原公告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31日 09 时 00 分,
现更正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4 月27日 09 时 00 分,
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变更文件,所有内容以最新版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