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校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五)充分体现湖湘文化特质,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七)同等条件下,向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有关红色非遗的项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传统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项目;服务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决策部署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华老字号”和“湖南老字号”的项目,濒危急需抢救的项目;以及民族地区**** (八)截至****,已被列入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省直单位可直接申报(不受限制)。 二、申报数量 今年项目申报,原则上各单位可以申报的项目数,按基准数加比例数进行,每个市州基准数按10个计算,比例数按市级代表性项目总数的12%计算,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不受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省直有关单位除申报情况说明外,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 (二)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文件。电子版申报书、申报辅助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申报截止时间为****。 (二)材料审核。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五、工作要求 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完善四级名录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工程,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市州、各单位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各市****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市**** (三)严格要求,严守纪律。要按照申报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报书、完善申报视频和相关材料。严守纪律,坚持公平推选,申报期间,市**** 联 系 人: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陈怡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一号办公楼1301室 特此通知。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 附件1.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