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零星修缮工程服务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3-29 15:(略) |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对校园零星修缮工程服务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以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本次(略) 二、服务内容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采购方式:(略) 2.4采购内容:(略) 2.5服务期限:(略) 2.6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建设地点:(略) 2.8工程结算价:(略)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3.1须在**境内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 3.3本项目不接(略)。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 请各潜在服务供应商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4日每天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市委党校求是楼523室持: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略)(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报名。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地址:**市委党校求是楼523室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略)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8:30时~09:00时(**时间) 6.2磋商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时间) 6.3磋商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其他注意事项 商响应文(略)(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简介(一份)及可提供的(略),装订成册加盖(略)。由我校将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之后通知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谈判,最终确定3家服务供应商,双方签订(略)。 特此公告 中共**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