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公司于****发布了《纳雍县第四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现因原招标公告中部分表述有误,现将原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内容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八条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按270元/m2作为控制价(包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价包含建设项目内所有钢结构工程,报价时按控制价下浮,若所填写的报价不按控制价下浮的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结果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据实计算建筑面积,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按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结算。工程资料由投标方实施,如因投标方资料不完整或无法及时跟进造成损失,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人确认的最高限价进行三轮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
现变更内容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八条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按270元/m2作为控制价(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价包含建设项目内所有钢结构工程,报价时按控制价下浮,若所填写的报价不按控制价下浮的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结果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据实计算建筑面积,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按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结算。工程资料由投标方实施,如因投标方资料不完整或无法及时跟进造成损失,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人确认的最高限价进行三轮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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