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490.00万元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3.06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云桌面服务器等信息化产品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意向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桌面服务器等信息化产品
二、公示时限:****至****
三、采购需求明细
本项目需采购本项目需采购云桌面服务器等信息化产品,用于对已建成的教学科研内网升级扩容,主要采购云桌面服务器、GPU云桌面服务器、GPU虚拟化授权、国产操作系统(服务器版)、云桌面客户端授权、万兆交换机、防火墙万兆接口扩展卡以及SSD硬盘。
四、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4.1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4.2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郑州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
交货方式:由供应商将全部货物免费运输至交货地点,并按招标方要求免费安装调试。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接收之日起质保3年。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投标人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响应和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按需求方实际需求提供售后现场技术服务支持。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向采购单位提交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95%货款。合同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质保验收通过后,采购单位在接到合同乙方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30日内无息全额支付。
五、资质要求
项目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有参与该项目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