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中标结果更正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3.首次公告日期:****
二、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因供应商新大正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顺延第二名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3.更正日期:****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五、质疑程序
如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我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 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七、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詹先生 联系电话:****
八、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支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