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
1.电缆物资采购项目
2.生活环境治理物资采购项目
3.电气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备注 |
电缆物资采购项目 | 本项目是更换供电系统线缆,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标准。 | 1项 | 本项目预算207.65万元 |
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备注 |
生活环境治理物资采购项目 | 本项目是环境消杀、空气净化和垃圾处理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标准。 | 1项 | 本项目预算162.18万元 |
电气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 本项目是照明灯具、开关、桥架、输油管路设备等物资,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标准。 | 1项 | 本项目预算125.5629万元。 |
四、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为非三资企业且为非外资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公司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
五、采购意向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至****。
六、意见、建议反馈
1.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的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邮寄时请提前告知采购单位联系人。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但要求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周先生:联系电话:****
纪律检查委员会:唐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