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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九华山大愿文化园内4处经营场地出租公告

安徽池州 全部类型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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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大愿文化园内4处经营场地出租公告
标的编号 发布地区 标的类型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交易情况 公告状态 报名开始日期 公告开始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N0122FCZZ(略)**商/办房产(租)
内容中
公告中
(略)2023年03月30日
(略)2023年04月13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愿文化园分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九华山大愿文化园内4处经营场地,现委托**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按本公告(略)。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略)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略)

4、我方所提交的《**九(略)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略)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略)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长江产权(略)任何争议或合同解(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的4处经营场地均位于**市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室内场地所在房产主体建筑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出租标的均通电、不通水,均为闲置状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经营项目

租赁

面积

租金评估价(元)

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元)

标的

状态

N0122FCZZ(略)

购物中心室内场地7号约15㎡经营场地

/

约15㎡

99,000

130,000

40,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购物中心室内场地约12㎡经营场地

/

约12㎡

15,840

100,00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购物中心(略)

/

约4㎡

5,280

18,000

5,000

公告中

N0122FCZZ(略)

万方摩尼广场小木屋约8㎡经营场地

盆景、石头、宠物鸟

约8㎡

19(略)

35,000

10,000

公告中

(二)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三)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略),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并禁止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园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意向竞租方在(略),经出租方审批(略)。

(四)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长江(略),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出租方

**九华山文(略)。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已取得相应的批准。

五、(略)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愿文化园分公司。

2、评估机构:(略)

3、评估基准日:(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愿文化园分公司拟对外招租房屋及场地竞价租金底价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诚评报字((略)。

5、评估对象:文旅集团大愿文化园分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招租房屋一年竞价交易租金底价市场价值。

6、资产评估结果:(略)

7、评估备案机构:(略)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出租标的租金底价:(略)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①自《经营场(略),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租金。

②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缴纳的(略)(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③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对应出租标的1年期租金成交金额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④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至**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略)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自取得**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略),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承租方应(略),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万方摩尼广(略))已搭(略),承租方不得对其进行拆除或将其移动,承租方应在已搭建的简易建筑内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出租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须向出(略),并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略),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略):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略),费用自行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略)。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时间须与出租方上、下班时间同步(具体时间按照出租方管理制度执行),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如承租方需临时停业的(每月停业时间不得超过3天),须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节假日不得停业。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经营时间未与出租方上、下班时(略)种情形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按人民币500元/次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处罚,出租方可直接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当月处罚次数超过三次以上,或出租方(略),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承(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出租方有权(略),且不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意向(略):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经营业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略),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略)求按月向出租方交纳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电费依据电表实际用电量计算),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出租标的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略)。

(14)意向(略):如因园区整体经营需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承租方不得就提前终止《经(略)补偿。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承(略),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如《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略)。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略),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略)

(19)意向(略):承租方同意按(略),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1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略):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经营场地租赁(略)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略)(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略))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略)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略)(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略)

(6)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略)),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略),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略),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略)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长江(略),并另行通知。

(十一)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略),承租方依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长江产权交易所**分公司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略)

**九华山大愿文化园内4处经营场地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附件:(略)



**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愿文化园分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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