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营业执照: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本项目要求应答方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发,如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等);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发,如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发,如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管理部门等)。
2.4、应答方需提供到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并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5、应答方须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2023年内有效在粤登记证明或承诺中选后(收到中选通知书)一个月内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2023年的在粤登记证明。
2.6、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应答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备一个设备安装实施类项目经验,其中合同金额要求50万元及以上。
注:如提供单项合同(固定金额或固定工作量的合同,含考核结算导致金额变动的情况),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并以合同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非单项合同(含框架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后续签订的采购订单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并以采购订单或甲方提供有效证明的累计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
2.7、信誉要求: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