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富林精品酒店共计72项可移动设备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0.7527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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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温州大富林精品酒店共计72项可移动设备 交易方式 拍卖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酒店用品及配套设施共72项, 属于尚可使用设备。 2、标的为含税价,资产的拆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出让方、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现有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拍卖公司索取报名材料,联系电话:****,地址:温州市****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618P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0.752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 标的物的拆除、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拆除、移交期间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3. 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如遇数量等与实际移交有差异时,应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下午5时止 5.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7.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8.拍卖会时间、地点:****下午3时整、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9.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拍卖,出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12.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至****下午5时止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蔡女士 联系人电话 **** - 标的信息
机械设备 名称 酒店用品及配套设施共72项 规格型号 详见清单 计量单位 套/个/台 数量 3003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详见清单 所在地 现状分析 酒店用品及配套设施共72项,主要有变配电系统、电梯、发电机、排风扇、空气能热水器、水塔、大厅组合沙发、床、桌子及空调等,属于尚可使用设备。 瑕疵情况 设备拆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温州大富林精品酒店共计72项可移动设备详细清单.pdf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