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概况:
按合同约定,为市募捐办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服务,做好食堂就餐管理、卫生保洁、设备维护,负责食堂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操作安全等管理工作。
四、项目预算:9.1万元
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对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9、询价时须携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均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报价单位指定专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印证材料,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现场询价会,领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株洲市****点击登录查看402室,逾期概不受理。
七、其他事项
询价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询价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密封的报价文件出席。
八、中标成交原则
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场询价会须有3家以上合格的单位,询价小组通过材料审查的方式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分及评选,确定中标单位。
九、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参与食堂采购项目申报书
株洲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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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参与食堂采购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注册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发证机关 | |||||||
注册地址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户名 | |||||||||
开户账号 | |||||||||
开户行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证书编号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申报单位 承诺 |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