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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经济技术学校一期食堂二楼经营权承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阜阳 全部类型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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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一、项目名称:皖北经济技术学校一期食堂二楼经营权承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答疑事项:

质疑事项二、

①: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体系认证和信用评级”的,“4、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 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

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 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修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得3分”。

回复:企业综合实力的设置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招标文件设置奖项或荣誉是为了遴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供应商,更好的更优质的做好本项目服务。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②: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 “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 分;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依据:具调查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内各级人民政府2018 年以来从未给餐饮公司颁发过荣誉奖项,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略),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回复:据查询**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包含**县(市、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县(市、省)人民政府提名奖、**县(市、省)长质量奖等各类奖项。其中多家餐(略),此项未限定特(略)。

③: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依据:餐饮公司(略),具调查了解,**省及省内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自2018年以来只颁发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 级荣誉,其它荣誉从未颁发过,A 级食堂荣誉在评分项“企业荣誉第四条中"另有设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修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回复:据查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餐饮企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有“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诚信之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企业(单位)”“优胜单位”等各类奖项或荣誉。(投标人或投标人管理的食堂均予认可)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未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④: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体系认证和信用等级”,“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 级纳税人的,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略), 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修改为:自(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被 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略)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回复:本项内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级纳税人的,得3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非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务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质疑事项三、

①: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体系认证和信用评级”的,“4、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

事实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略),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因建议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得3分”。

回复:企业综合实力的设置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招标文件设置奖(略),更好的更优质的做好本项目服务。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②: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 “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 分;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事实依据:具调查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内各级人民政府2018年以来从未给餐饮公司颁发过荣誉奖项,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略),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2(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 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略)

回复:据查询**各级(略)(市、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县(市、省)人民政府提名奖、**县(市、省)长质量奖等各类奖项。其中多家餐饮公司获得上述奖项,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③: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体系认证和信用等级” “自(略)来,投 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 评级连续2年为A 级纳税人的,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略)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事实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略)。

建议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被 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 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回复:本项内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级纳税人的,得3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非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务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④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事实依据:餐饮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督部门,具调查了解,**省及省内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自2018年以来只颁发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 级荣誉,其它荣誉从未颁发过,A 级食堂(略),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修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回复:据查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餐饮企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有“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诚信之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企业(单位)”“优胜单位”等各类奖项或荣誉。(投标人或投标人管理的食堂均予认可)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未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质疑事项四、

①: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体系认证和信用等级(第40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 级纳税人的,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事实依据:此项要(略)。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略),违背了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背了国家(略)。

建议更改为:自(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被 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略)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回复:本项内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级纳税人的,得3分(略)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纳税信用评价等(略)。根据国家税务总务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略)

②: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企业荣誉(第41页)""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事实依据:餐饮公(略),具调查了解,**省及省内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自2018年以来(略)发过,A 级食堂荣誉在评分项“企业荣誉第四条中"另有设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

回复:据查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餐饮企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有“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诚信之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企业(单位)”“优胜单位”等各类奖项或荣誉。(投标人或投标人管理的食堂均予认可)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未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③: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第41页)”, “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 分;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及奖(略)

事实依据:具调查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内各级人民政府2018年以来从未给餐饮公司颁发过荣誉奖项,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或登(略)

回复:据查询**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包含**县(市、省)人民政府质量(略)(市、省)人民政府提名奖、**县(市、省)长质量奖等各类奖项。其中多家餐饮公司获得上述奖项,此项未限定特(略)。

④: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企业体系认证和信用评级”的(第40页),“4、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

事实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招投标公(略)。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将此项修改为:“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得3分”。

回复:企业综合实力的设置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招标文件设置奖项或荣誉是为了遴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供应商,更好的更优质的做好本项目服务。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质疑(略)

①: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企业体系认证和信用评级”的(第40页),“4、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

事实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略)。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略)。

建议将此项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颁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耀得3分”。

回复:企业综合实力的设置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招标文件(略),更好的更优质的做好本项目服务。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②: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 细则中"中“企业荣誉(第41页)”, “自(略)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 分;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分;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事实依据:具调查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内各级人民政府(略)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略),有为个别(略),原则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人民政府或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人民政(略)

回复:据查询**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包含**县(市、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县(市、省)人民政府提名奖、**县(市、省)长质(略)。其中多家餐饮公司获得上述奖项,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为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③: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企业荣誉(第41页)""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略)

事实依据:餐饮公(略),具调查了解,**省及省内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自2018年以来只颁发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 级荣誉,其它荣誉从未颁发过,A 级食堂荣誉在(略),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略),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略)。

建议更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获得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略)

回复:据查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餐饮企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有“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诚信之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企业(单位)”“优胜单位”等各类奖项或荣誉。(投标人或投标人管理的食堂均予认可)此项未限定特定区域作未加分条件故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④: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1.2 评分细则中"中“体系认证和信用等级(第40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 级纳税人的,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2018-2022国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事实依据:此项要求明显设置了加分项。有明显(略),有为个别公司定制嫌疑,违背了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鼓励加扶持的政策。

建议更改为:自(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被 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略)家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回复:本项内容为“自(略)来,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一次评为A 级纳税人的,得1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2年为A级纳税人的,得3分;投标人纳税信用评级连续3年为A 级纳税人的,得5分。(以(略)税务局管网公示截图为准)

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非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务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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