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6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双面)、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的开具日期为****至投标截止日,且社保证明的缴纳期须涵盖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若非投标人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还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缴纳社保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有关人员信息。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2)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截至投标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6)自投标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