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县城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 |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 |
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清河县**** |
询价文件售价:0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自备U盘下载电子版 |
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 |
开标时间:****09时30分 |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清河县**** |
备注: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