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第一批次)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第一批次)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质保及售后服务:“中标人须提供至少五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修改为:“本项目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相关所有配套设备及系统,中标人须提供至少五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增加:本项目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相关所有配套设备及系统,质保期5年,其他工程质保期均为2年。
3、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重要提示第(1)条修改为:“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①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②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政务数据,投标人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
注:此修改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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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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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