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2.4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5 投标人应具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