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竞价电子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定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网络平台上,对全椒县****
注:****10时至****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全椒县****,本次出售1个标的物,次坚石296199吨(具体以场地过磅运输的数量为准),起拍价:11元/吨。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并实缴到位;竞买人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企业的石料加工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提供环评批复材料。竞价结束后在****12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等证件至 点击登录查看核验竞得人资格,若竞得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将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物以现状( 点击登录查看对标的物存在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作任何保证)对外竞价。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现状、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项目一人出价即满足成交条件。
2.成交结果公示结束5日内,竞得人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至指定帐户,成交价款缴纳后1日内与 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若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相应的费用,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约定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
帐 号:****00001831
3. 评估费10000元,砂石资源量估算费51000元,跟踪监测费90000元,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汇至指定账户。
4. 点击登录查看收到成交价款后,竞得人方可组织装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装运结束;逾期未装运结束,视为竞得人放弃没有装运剩余的石料,剩余的石料交由 点击登录查看处理,且不退还价款。
5.标的物交付后,石料装卸、安全、运输、环保、看护、办理相关证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施工及装运过程的安全,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保障现场及运输道路清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6. 石料款结算:采用单价结算,多退少补(均无息),若出售(以场地过磅运输的数量为准)的石料数量大于成交时数量,竞得人需补交多余数量的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数量),石料款需在石料离场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四、出售价格、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物:次坚石296199吨,起拍价:11元/吨;
加价幅度:1元/吨或1元的整倍数。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保证金:30万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522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号;竞得人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号。
3、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4、放弃竞得资格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买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5、竞买人参与竞价,竞得后同 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代理,代理费为5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七、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售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竞买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10时00分至2023年 6月13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买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 点击登录查看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查看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交纳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的,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点击登录查看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
4、竞价成交后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查看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 点击登录查看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杨 青电话:**** ****
联系地址:全椒县华泰汇景5#楼108商铺
委托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联系地址:全椒县****
****
合同样本
全椒县****
合 同
卖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买方:
卖方: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县政府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全椒县****
一、数量价格
全椒县****,次坚石296199吨,成交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小写:元)(含税),实行先付款后,方可组织装运。乙方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确认,以堆放点现状为准,甲方对石灰岩质量和数量不做任何承诺,乙方购买后在装运结束后若发生质量和数量变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价款支付
(一)采用单价结算,多退少补(均无息)。
(二)乙方须成交结果公示结束5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款到位,甲方与乙方签订《石料出售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竞买成交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石料出售合同》,并另行销售。
(三)若出售(以场地过磅运输的数量为准)的石料数量大于成交时数量,竞得人需补交多余数量的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数量),石料款需在石料离场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三、装运时间
在甲方收到成交价款时,乙方方可组织装运,并在 年 月 日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装运结束;逾期没有装运结束,视为乙方放弃没有装运剩余的石料,剩余的石料交由甲方处理,甲方无需退还价款。
四、相关要求
(一)乙方不得将石料出售给非法加工点,如发现乙方将石料出售给非法加工点,一经查实,甲方将没收乙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和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禁止无证作业等非法行为。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对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全程佩戴。乙方应符合主管部门关于超载、扬尘等监管要求。货物出场过磅数量仅作为双方结算货款依据,如过磅时超载,乙方必须卸载后上路,不得超载,如乙方拒不执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运输过程中不得洒落,并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乙方自行组织合格、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运输车辆到甲方材料场地进行取料,但乙方进场拉材料前需经甲方同意,且不得采挖山体石料;如被发现有采挖情况,甲方将对作业机械予以暂扣,并依法予以处理。如乙方在运输、使用或处置材料过程中需第三方审批等全部手续,则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在装运石料过程中,涉及到装运现场的占地补偿、道路通行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石料产权问题导致乙方不能装运的,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乙方装运石料的时间内。
五、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全椒县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 提交申请
- 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17:16:56办理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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