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型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041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汇龙镇台角工业园跃龙路17号(租赁启东申浦机械有限公司现有6000m2空置场地及厂房) ,总投资额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南通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二次污染物产生量应符合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输送、加工、储存、出料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物料装卸、输送、贮存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并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
4.合理总平面布局,高噪声源须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有效的密闭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4类区域标准。
5.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作业车间场地、原料仓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现有各类标准。
7.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21〕3号)、《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及固废仓库应有标识标志。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重点监测厂界与环境敏感点的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
8.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要求加强公司厂区及周围绿化,厂区四周应建设合理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废气、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