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县分站征集入驻供应商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质量效率和服务能力,持续创优政府采(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我县启动了新的**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 ldqu(略) rdquo;和 ldquo;经销商 rdquo;两种模式;
2、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略)类目录》(附件2)中的品类。
4、本次只对货物类供应商征集,不面向服务类品目征集供应商。
5、本次只征集本县供应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未列入 ldquo;信用中国网站 rdquo;、 ldquo;中国政府采购网 rdquo;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略)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1、*(略) ldquo;重要通知 rdquo;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申请资料递交
1、入驻供应商在**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厂家供应商和经销商须现场提交。同时对(附件1)(附件2)信息完善后一同提交。提交地址:**市**县财政局采购股(**县财政局2楼),同时PDF版发邮箱(略)@qq.com。
2、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资料要求于(略)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略)
1、应对《2023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本级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要求完全响应。
2、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3、资料审核。入驻商家须将资料原件送**县财政局采购股,对供应商入驻(略),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4、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营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七、(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202(略)征集入驻须知》
2.《**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征集品目目录》
3.202(略)(第一批)
附件1.docx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