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唐先镇上新屋小微企业园(一期)配套工程——市政工程(道
路、绿化、排水、消防水池水泵房)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01
招标编号:2023永施招第 11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招标文件 P10,3.7.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修改为: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投标工具使用说明》(网址:http://ggzyjy.
jinhua.gov.cn/col/col****/index.html)金华市投标工具(V
1.6.1)的要求制作。
3.7.3 电子投标文件制
其他: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2) 作
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
标, 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
求,提 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二、招标文件 P1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
湖路 1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jhykztb.yk.gov.cn/auth,请各投标单位访问永康市公共资源不
见面开标系统,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签到和开标。
4.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无需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群里信息,并
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第三、招标文件 P44 的 1.3、P52 的 8.2(5)、10.1 中《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8]20 号)修改为:《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永政办发〔2023〕24 号)。
本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其他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还有其他疑问, 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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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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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盖备案章-电子签章)
2023 年 06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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