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VGBQCB-F1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82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
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
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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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
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
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
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同时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事项为购买本
项日招标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四)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8#栋206室)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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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8#栋206室)
七、其他
采购内容
服务期采购金额中标家数
备注
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一年82万元1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邮箱:****@qq.
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
联系人:王先生
®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联系人:王探春、易丽丽
电
话:****;
电子邮件:****@g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金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