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75,741.97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75,741.97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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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教育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275,741.97 | 1(项) | ¥275,741.97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9) 特定资格条件: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30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
- (二)报价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 (三)付款方式 :
(三)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业主按不超过经项目业主审核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工程款合同总金额的70%(或80%)。永川区财政局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