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消防管网、道路、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整体改造项目施工澄清公告(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略)消防管网、道路、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整体改造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0964-01/JG2023-03-0994-01)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略)元”。除此以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略)布的版本为准。
二、(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现修改如下: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略) 第二类:(略) 第三类:(略)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略)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略),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略),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略),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略)。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市公共**交易投标保证金(略)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为政府投资项目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 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①在(略)(不含投标截止日)参加**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信(略) 本项目(略)(房建专业)。 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略)。 备注: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略),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2个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②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略)形,监管部门将(略)。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略),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略),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三、招标文件P146“(二)投标人减免保证金承诺函”现修改为“(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如下:
(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 (略)
按照(略),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在(略)(不含投标截止日)参加 (填写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组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建专业) 信用评价,且最新公布(略) (填写信用评价等级) 。
2.我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略)。
投标人: (略)
日期: (略)
四、招标文件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中删除“(8)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略)件)。”
五、招标文件P24“(9)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http://(略)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略)、(略)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