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村东龙新村道路工程
补充答疑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E(略)东门村东龙新村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原投标须知18.1/18.2.1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⑤d.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若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满(略),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负责办理投标保 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 (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⑤d.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负责办理(略),投标人在(略) (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东门村东龙新村道路工程(招标编号:E(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gov.cn/npztb/)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