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南岗科技园道路交口监控及电子警察完善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00:00
南岗科技园道路交口监控及电子警察完善项目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南岗科技园道路交口监控及电子警察完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补疑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本项目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按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变更为:“本项目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按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邮编:23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邮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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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c285b1a8-53a6-4044-b22d-318249d25956.html?ztbtab=****&biaoduanguid=50c81e51-75ef-45aa-9d6f-94d5adce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