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辽河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辽河公园北岸园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由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施工完成50%进度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进度款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结算评审后,按结算评审价格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工程款结清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工程结算价款3%的等额一年期质保金保函)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为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此项目执行政府采购预付款政策,将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并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付款前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结算评审后,按结算评审价格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工程款结清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工程结算价款3%的等额一年期质保金保函)
具体以“2023年辽河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辽河公园北岸园路工程磋商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辽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时振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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