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冠病毒感染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舟山市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高效科学储备政府应急医疗物资,决定以紧急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药品。现邀请贵单位报价。
采购要求:
1.采购品种及规格要求
序号 | 药 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 | 盒 | 500 | 原则上要求到货日距药品有效期一年半以上,并轮换。 | |
2 | 托珠单抗 80mg | 支 | 100 | ||
3 | 布洛芬混悬液 | 瓶 | 1750 | ||
4 |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 瓶 | 2000 | ||
5 |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 | 瓶 | 500 | ||
6 | 强力枇杷露 | 瓶 | 2000 | ||
7 |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 瓶 | 2000 |
2.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
3.响应单位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响应单位对标的中7种药品分别报价,并计算出总价,同时提供每种药品的品牌、单价以及整体标的的供货时间。供货时间原则上要求在中标后15日内完成(时间以确认通知书为准)。
5.《确认通知书》和企业报价资料形成简要采购协议,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因本次采购为紧急采购,具体采购合同可以后补。
6.供货方须提供舟山市内仓储服务,仓库须符合药品存储条件;提供药品轮换服务,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提供日常管理、配送等服务。
7.供货方须在报价文件中提出仓储、轮换等服务费用额度比率。
8.收到企业报价资料后,评标专家将对每个药品的品牌、价格、仓储服务费、是否提供轮换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后计算得出标的总分(7种药品合计),择优录取。
请各单位在6月10日下午4:00之前将报价材料一式五份送交至市经信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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