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2023年城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富裕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2023年城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富裕县****
2.3 建设内容:改造污水管线、修复路面、铺设步行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总工期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
3.3 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注: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下载时间为****0时至****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00分,开标时间为****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栾先生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银泰城写字楼F栋502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