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99.20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库尔勒市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国网英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受托机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黄昕宇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钢结构厂房及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主要为一台电子衡和两台变压器)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实际用途 | 厂房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9360.03 | 建成日期 | **** |
使用状态 | 闲置 | 瑕疵情况 | 厂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变压器 |
规格型号 | S9-1600/35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2 | 现状分析 | 机器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变压器有一台已灭失,有一台只剩下外部框架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一台电子衡 |
规格型号 | 电子衡:3*18m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机器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厂房和机器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 |||||||||||
重要信息披露 | 以下内容均来自评估报告:1.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9,360.03 ㎡;机器设备主要为一台电子衡和两台变压器,其中一台变压器现场盘点时已丢失。厂房和机器设备均位于库尔勒市****点击登录查看巴州供电公司因债权关系法院判决所得,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厂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厂房和机器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所载,除上述一台变压器现场盘点时已丢失外,另一台只剩下外部框架。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范围仅为地上钢结构厂房,未包含土地使用权。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巴州供电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西南侧工行大厦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5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联交所、其他竞买人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 6、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7、本项目受让方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沪联产交〔2022〕150号)资产转让业务不动产收费标准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9.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10:0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