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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氨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大庆 全部类型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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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第四季度氨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10:10:23

现就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第四季度氨水项目询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询比内容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第四季度氨水项目询比采购

2、项目地点:大庆市****点击登录查看

3、采购编号:****

4、为满足公司生产需求,采购2023年第四季度氨水一批。

5、技术参数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点击登录查看氨水规格技术》

6、质量标准: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满足采购人相关技术参数、相关质量要求,否则不予通过。

7、报价合理: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可取消此报价资格。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信誉要求: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扫描件)。

3、签署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下载公告附件,提供扫描件)。

4、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询价项目的相关业务。

5、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确定相关参数要求。

四、报价截至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4.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13%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13%增值税发票)。

4.2 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其中:表头询价项中的“备注”一栏,应按要求据实分别填写材料出厂单价(含税,元/吨)、运费单价(含税,元/吨)、出库库房详细地址等3项内容(表头询价项中的“单价”一栏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出厂单价+运费单价)。

4.3 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4.4 成交标准:

(1)本次采购设定两个成交人: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人;报价次低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人;

(2)第一、第二成交人均需按照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执行各自的成交价格;原则上由第一成交人执行完毕本项目100%的供货内容,第二成交人为本项目的应急备用供应商;若出现第一成交人无法正常供货或其他无法履约情形,第二成交人应立即执行合同并供货,供货时间为接到应急供货通知之日起至本采购项目约定服务期限结束;

(3)告知:所有响应人应无条件响应本条的所有约定,若出现上条所述由第二成交人应急供货的情形,第一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若没有发生上条所述应急供货情形,第二成交人实际没有发生供货,第二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

五、合同授予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3.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3.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3.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5.到货验收

5.1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必须于供货当日上午到达招标人项目现场,配合到货取样工作,合同约定所有指标检测完成前禁止卸车。

5.2货到取样后检测时间约为1小时,检测合格后卸车。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立即组织更换本批次氨水。若供应商对检测不合格项存有异议,由招标人、成交供应商共同取样、签字、密封,邮寄至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由招标人指定)检测。

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存在不合格项,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拒不支付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货款中扣除并代为支付)。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合格,由招标人支付检测费用。

招标人在货物卸车过程中随机取样、封存、检测、送样至集团中心化验室检测。并不定期送样至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与卸车前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效力,一并作为供货质量合格与否的依据。若卸车过程中取样检测不合格,可判定本批次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

5.3成交供应商应加强产品出厂前检测,提供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确保每批次供货质量符合要求,避免因供货质量不合格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影响招标人生产、导致产生环保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5.4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货物到场后取样、等待检测、退回、更换等因素。

5.5投标人必须保障每批次氨水供货质量。

5.6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提供氨水货物。

六、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支付100%费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六、询比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商务负责人:于老师 电 话:****

技术负责人: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大庆市****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综合部

监督人:刘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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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件:氨水采购技术规格书.docx
查看附件:氨水采购廉洁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80/hcggg/26575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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