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FXKS61标(声屏障
工程)的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企业资质要求由“①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应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更改
为”①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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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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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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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5号126幢五层
联 系 人: 王双妍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