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翔安校区北校区初中部食堂建设及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0,628.30元
采购包1(翔安校区北校区初中部食堂建设及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0,628.3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17,828.3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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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翔安校区北校区初中部食堂建设及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0,628.3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若与本条款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24%。
②获得本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应将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24%,分包意向协议内约定的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上述规定的比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或建筑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
【提示: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三、商务条件”条款“4.补充条款”),并承诺相关产品报价所占比例。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因本项目涉及部分工程施工内容,允许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若将工程施工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若符合),以及分包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书面承诺按照《厦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厦门市****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补充要求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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