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0449XQ-****-001148-6 |
信息发布时间 | **** 16:49:11 |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能源站建设工程
修改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霍邱县****
1、为鼓励更多品牌参与竞争,删除招标文件P154页“能源站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参考)品牌”中“2、地源热泵双效机组”的推荐(参考)品牌要求。其他推荐(参考)品牌保持不变。同时强调如下: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推荐(参考)品牌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明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投标时须填报具体品牌,可选用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参考)品牌范围内的产品,或选用性能(参数要求)不低于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若选用的品牌为推荐(参考)品牌范围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品牌产品的性能(参数要求)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参考)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标办法附件“产品性能(20分)评分标准”-“冷却塔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序号5“额定工况冷却能力(kW)”的评分表修改正为:
序号 | 类别 | 技术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提供 | 偏离 | 证明资料 |
5 | 控制项/提升加分项(+1分,最多+1分) | 额定工况实测冷却能力(%),实测冷却量(kW) | 额定工况设计冷却量=7442kW; 基准值:实测冷却能力≥95%的满足要求(投标时提供同型号系列冷却塔的实测冷却能力检测报告,判定实测冷却能力是否达到≥95%,生产商承诺供货时实测冷却量达到≥7070KW(32/37℃,环境湿球温度27.6℃),不允许负偏差。 加分项:其他参数完全一致条件下,实测冷却能力提高5%及以上的(实测冷却能力≥100%),即额定工况实测冷却量≥7442kW,加1分(投标时提供同型号系列冷却塔的实测冷却能力检测报告,判定实测冷却能力是否≥100%,生产商承诺供货时实测冷却量≥7442KW)。 |
3、招标文件P99页-其他设备设计参数表-序号16“汽水换热器”补充说明如下:一次蒸汽侧蒸汽压力0.1~0.4MPa(蒸汽锅炉1.0MPa减压后),二次侧供回水温度60/50℃。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9:00(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修改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次修改澄清为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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