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点击登录查看教育集团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此方案。此方案于****在点击登录查看党总支会上通过,同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点击登录查看教育集团(含点击登录查看重庆路校区、中环路校区、滨兴小学、学洲小学、沿浔学校)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 的通知》(赣组字〔2022〕63号)要求,由集团各校党组织会议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方案。集团各校党组织会议纪要向九江经开区****
二、 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集团各校党组织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一、二、四、七、八年级家长征求意见,(一、二、七、八年级进校后未采购过校服,四年级属于跨学段年级)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九江经开区****
三、 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 成立由集团各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设立组长 (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专业水平。组长人选由集团各校推荐,集团各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组织的职责任务。选用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 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 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 供货企业。二 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 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采用哪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 长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九江经开区****
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
(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 集团各校或九江经开区****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评比。
4.选用组织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 定供货企业,得票数最高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 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 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报备并向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二)选用组织组织所有有意向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 集团各校或九江经开区****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 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提交。
选用组织制作、发放家长投票资料,组织所有有意向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 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 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有意向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 9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 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三)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 公示校服选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 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集团各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选 择权)。采购合同应及时向向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八、 校服费用收付
校服费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集团各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
九、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 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 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质量检测报告需向家长、社会公布。
十、 评估和总结校服选购活动
每次选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 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集团各校应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 纪要、选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九江经开区****
校服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校服收费公开制度。学校将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落实对贫困生的减免政策。
校服选用举报电话公布:
学校电话:****
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电话:****
全省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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