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高昌区木头沟至艾丁湖引水工程二标段(管道、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高昌区木头沟至艾丁湖引水工程二标段(管道、管件采购)已由吐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道和渠道33公里及配套附属建筑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 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高昌区木头沟至艾丁湖引水工程二标段(管道、管件采购) | 60 | 1800.0 | 管道、管件采购;并对所供材料在安装、调试 、运行和验收过程中设备本身的质量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信誉、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企业为生产制造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须有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投标活动。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涉密项目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tlfzw.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吐鲁番市**** | 地 址: | 新疆吐鲁番市**** |
邮 编: | 838000 | 邮 编: | 8380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陈红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