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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中医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五批(1)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铁岭 全部类型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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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点击登录查看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五批(1)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撰写人: 李大洋
点击登录查看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五批(1)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中医药能力提升改建项目--医疗设备第五批(1)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003包 采购参数变更
更正日期:**** 15时5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3).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柴河街南段3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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