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智慧法院”项目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14:35: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2处参数描写进行修改:a:将招标文件中的“4.7.8.15聚法案例APP”修改为:“4.7.8.15案例APP”;b:将“5.6在线诉讼平台”中的第10条“类案检索系统”中的第15条参数描写进行修改,原文参数为:“15、聚法案例APP:APP包含案例检索、法规检索、计算器、合同模板、企业分析等功能。支持用户在移动端进行类案检索、法规检索等。”,现修改为:“15、案例APP:APP包含案例检索、法规检索、计算器、合同模板、企业分析等功能。支持用户在移动端进行类案检索、法规检索等。” 2、对潜在投标人咨询的投标文件格式问题进行澄清:a: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按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可自行更改格式内容,可以添加品牌、型号等列表。b:将8.投标项目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第2条备注进行修改,修改为:2、带“★”的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提供技术参数要求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他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以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对应条款做未响应处理,按照评分办法做扣分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各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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