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 405.800000 万元(首年) 挂牌时间:**** 至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租 期:3年
- 业 主: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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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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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随州市城北片区22处场地(约644亩)整体3年租赁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405.800000万元(首年) |
标的所在地 | - 城北片区及曾都经济开发区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29548㎡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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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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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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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万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包括增值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公示账户。 3、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用于违规违法相关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当地及招租方所提出的环境整治、环保等要求,不得用于经营招租方明确禁止的项目,如高辐射、高污染、高风险等行业,不得用于经营与招租方经营范围相同的行业(如充电桩)。 4、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确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土地上新增、新建附属物的,由承租方向招租方提供完备可行的投资方案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在未取得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私自投资建设除第3条限制(行业)项目外的设备、附属物的: (1)投资建设可拆除的设备、附属物,租赁合同期内,招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移走; (2)投资建设不可拆除的设备、附属物,租赁合同期内,招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自身权利。 6、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得利用所租场地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有发现,招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不低于挂牌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场地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报名所留账户。(2)如因非招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增值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作为对招租方的经济赔偿,经招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损失的,招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行追偿: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招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按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招租方委托的湖北大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2、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进行勘察,递交了承租申请视为其已经对本次承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有充分的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招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标的内22宗场地为整体打包,不分开退租或续租。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招租方,未到期部分租金不予退还。 4、租金的确定与交付方式:此次招租租金一年一交,以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租金50%,剩余50%分2次付清(每三个月缴纳一次),次年租金于首年租期到期前30日内支付50%,剩余50%分2次付清(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第三年租金交付方式与第二年相同。 5、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方的监督,如需转租标的物,必须书面取得招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转租,并对第三方负监督责任,且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承租合同期限。 6、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城市建设、土地收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需要提前收回标的中的某宗或多宗地块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签定补充协议加以约定,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退出所租用土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按比例退还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 7、承租期内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包括增值服务费)由招租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FA10004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1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此次招租,有意请于挂牌截止日前缴纳保证金50万元到以下公示账户(招租保证金及房租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0011 开户行: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0011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不低于挂牌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场地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报名所留账户。 (2)如因非招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增值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作为对招租方的经济赔偿,经招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损失的,招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行追偿: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招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按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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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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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需要的其它材料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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