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50 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04-01-205246】FGQB-0351 号 | ||||
建设地点 | 巴中市南江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规划超微细钙粉(I)(Ⅱ)(Ⅲ)型三大类产品,合计产能为 50 万吨/年,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条 25 万吨/年超微细钙粉(Ⅲ)生产线以及一条 7.5 万吨/年超微细钙粉(Ⅱ)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 10 万吨/年超微细钙粉(Ⅰ)生产线,一条 7.5 万吨/年超微细钙粉(Ⅱ)生产线。项目占地 105.23 亩,新建建筑面积约 70550㎡。其中成品仓、渣场、回水池、动力车间、消化车间、主车间、循环水站、配电室、堆棚、窑气净化、原料堆棚、生产车间、消防水池、备品备件库、 给水池、辅助用房及厂区****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是 | ||||
代理范围 | 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45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代理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招标代理费暂定5.45万元;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约价: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招标代理费并下浮20%;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2名(共3名);3、从事本项目的比选人,及其人员、业绩、资格等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作严肃处理。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