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芦苞镇产业园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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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芦苞镇产业园区**** | ||
性质 | 更正 |
芦苞镇产业园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 9 月 28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法 第 4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 (6.0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网站发出日期为准)入选过市**** |
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 (6.0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近三年(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表彰证明文件颁发日期或通知公布网站发布日期为准),入选过市级(或以上)优质建筑类企业(施工企业)目录(名单或名录)的情况: (1)有一个年度入选过的,得3分; (2)有两个年度入选过的,得6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6分。②须提供表彰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通知公布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③表彰以国家、省(含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公布)为准。④处于公示期的表彰/奖项不予计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法 第 52-5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5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 10 |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查询各投标人近一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在佛山市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无发生过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得10分,每有1项“安全事故”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除上述扣分情况,投标人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该项不得分,为0分。】 |
5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 10 | 对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查询投标人在佛山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查询结果为准):落实安全责任生产主体责任较好,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的,得10分;近三年每有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在开标当天仍处于处罚期内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最终以招标人在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合并计算。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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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文本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