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重庆市****
纵一路,次干道,北起跨铁路预留接口,南至白居寺大桥下,向东接入大滨路。道路全长1680.882m,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4车道,本次设计范围为K0+606.126~K1+680.882段。
纵二路,支路,北起横三路,与横四路平交,终点与纵一路相接,道路全长630.75m,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
横三路,支路,起于大滨路,向西与纵一路平交,终点与纵二路平交,道路全长324.252m,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
横四路,支路,起于大滨路,向西与纵一路平交,终点与纵二路平交,道路全长345.525m,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
横六路,支路,起于大滨路,终点与纵一路平交,道路全长181.791m,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
另横五路为远期建设道路,经沟通为保证片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59亿元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 约48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迁改、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工程勘察: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且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和政府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勘察内容及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且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对应工作所需要的资质;
(2)可以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2家设计单位和1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在本项目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